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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实施十大节能工程 建1.25亿平方米节能建筑
发布时间:2013/12/06 08:54:00浏览次数:1737

  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关于美丽天津建设节能工作任务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制定完成。根据《方案》,天津将继续实施锅炉改造等十大节能工程,确保实现2016年实现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20%的目标。

  这十大节能工程包括: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压余热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建筑节能工程、节能服务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工程、节能信息化建设工程。

  据悉,天津将实施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工程和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这两项工程每年将节省35亿千瓦时的电量,如果按今年上半年天津城乡居民用电35.53亿千瓦时计算,节省的电量足够全市居民用半年。同时,天津还将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做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脑显示器、平板电视、小家电等民用节能产品推广工程。

  根据《方案》,天津将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推广绿色交通。到2016年,半数出租车使用双燃料动力。还将在电力、石化、冶金、化工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继续实施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工程;实施清洁汽车行动计划,发展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在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推广燃气汽车,使双燃料出租车占出租车总量的50%;积极发展替代燃料。

  作为重点工程之一,天津从今年开始到2016年,将新建1.25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其中1000万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制定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和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逐步实行超能耗定额和供热指标购买碳排指标的抵扣制度以及加价制度;在滨海新区和11个新城推行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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