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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1/04/26 18:16:00浏览次数:1214

  4月25日,记者从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唐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顺利完成。

  据了解,为了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深化治污减排,提高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唐山市环保局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了“污染治理达标建设”。 此项工作2008年初正式开展,经过三年的强力推动、合力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环境意识普遍加强,污染治理水平和日常环境管理水平普遍有了明显提高,确保了唐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的顺利完成。

  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达标建设涉及唐山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造纸、陶瓷、化工等七个重点污染行业649家企业,占全市排污总量的80%以上。根据不同行业污染特点,环保局聘请有关专家,分别制定了钢铁、焦化、造纸、水泥等七大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作为企业污染治理达标建设的技术依据。并从九个方面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即:企业环保机构健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厂容厂貌建设、厂民关系和谐、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等。

  截止到2010年底,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建设全部完成阶段性任务,累计完成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污染源治理项目1200多个,投入80多亿元进行污染源治理及厂区绿化、硬化等厂容厂貌建设,企业环境形象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展达标建设,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优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30天,占全年的90%;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滦河、陡河、黎河、淋河、沙河等水质达进一步好转。

  日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通报了2010年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结果。唐山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7.64万吨,比2009年(8.04万吨)下降了5.00%,比2005年(9.21万吨)下降17.07%,完成“十一五”削减目标;二氧化硫(SO2)排放量24.94万吨,比2009年(25.44万吨)下降1.98%,比2005年(31.13万吨)下降19.89%,完成“十一五”削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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