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科技部、环保部、农业部和气象局联合公布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提到重大项目是指单个项目申请基金资金在7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7000万元)的有偿使用项目。资金门槛定在7000万元出于什么考虑?究竟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下称“基金”)? 基金会起什么作用?未来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前景任何?带着诸多问题,《中国能源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欢。
希望众多企业参与CDM
中国能源报:《办法》提到,重大项目是指单个项目申请基金资金在7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7000万元)的有偿使用项目。基于什么考虑呢?
陈欢:重大项目的规模是相对而言的。为提高基金有偿使用业务工作效率,《办法》做出了单个项目申请基金资金在7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7000万元)的规定。国家发改委有文件规定,一定规模资金以下的地方省市项目,不必上报国家发改委。一定规模并没规定金额,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交易合作。我们从国家发改委外资司了解到,利用外资在1000亿美元以下的项目,不用上报国家发改委。以这个数据做依据,按照当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是700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样规定主要还是为了操作便利,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基金还在试行,试行一段时间后,再决定7000万元的标准要不要调整,怎么调。我们考虑基金刚起步,不同规模的项目都需要按照《办法》探索开展。对于项目数量,基金审核理事会会在总盘子上进行控制。
中国能源报:目前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发展的情况能否介绍一下?
陈欢:2005年7部委颁布了37号令,里面公布了减排量收入中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将用于支持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随后,基金开始酝酿和筹备。200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2007年底正式开始运行。运行这几年,除了把基金基本框架建章立制外,还用2500万元支持国家各部委应对气候变化项目研究。
基金管理中心上面有个基金审核理事会,由七个部委构成。基金管理中心是财政部的机构,在业务上受理事会指导。
企业可通过地方政府上报项目
中国能源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会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什么作用?
陈欢:主要是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用于软件建设——政策研究、能力建设和公众宣传。这方面资金主要是以赠款方式提供给中央各部委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国务院批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时规定其性质是既有政策性又有社会性。政策性首先是说基金工作应体现国家政策引导,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次,我们开展业务取得的利润要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另一方面作用是,为节能减排的企业提供优惠资金或贷款。当然,受支持的企业不一定是做CDM项目,只要是做节能减排的企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能效提高等都在我们资助的范围内。各省上报的项目比较多,我们正在筛选项目,选定企业后我们会上网公示。
中国能源报:您刚才提到为节能减排的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优惠贷款的利率怎么设置?
陈欢:企业贷款的利率是优惠利率,优惠利率肯定要低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至于低多少,要由理事会根据企业项目的情况、项目所在地区的财力来制订。
中国能源报:您能否具体介绍企业向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条件吗?比如,《办法》只提出企业近3年经营状况,对企业近3年经营状况有什么要求吗?申报成功后就可以直接获取优惠贷款吗?
陈欢:在《办法》中,不可能规定的很细,下一步会出台对具体业务的专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详细规定。比如说,申报企业首先要合法经营;其次,企业要从事环保项目,要合法纳税。在申报项目时,需要什么资料我们会提示企业。企业申报后,基金工作人员或者专家对企业合规性和上报项目进行评估。不同企业、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评估标准。
企业上报方式,一是委托地方政府上报基金管理中心。通过地方政府提供的项目,基金进行尽职调查。另一种方式是和银行合作,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联合评估项目。并不是所有上报的企业项目都能通过,符合基金政策的企业才会获得资助。
中国能源报:您刚才提到和银行合作。因为从国际经验来看,清洁能源产业融资主要依靠风险投资、非盈利组织、企业内部融资、创业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等融资渠道。您如何看待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起带动、启动的作用?
陈欢:第一,国务院给基金定的性质是政策性基金,基金最主要作用是通过赠款、贷款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通过政策研究、投资项目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体制;做国际国内合作的桥梁。
第二基金将起到“种子”作用。因为基金有政府背景,基金投资方向会起到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跟进,发挥杠杆放大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来投入到我们节能减排工作当中。众所周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我们希望通过基金可以为中型有减排潜力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可建立第三方检测机制
中国能源报:您讲了基金会起到桥梁作用,基金要发挥出更大作用,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工作?
陈欢:基金是一个创新的机制,它的大政方针、贷款规划和资金使用都需要经过理事会审核。理事会的七个成员部委是我们国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非常重要的一些部门。七个部委要是能支持基金做一些试点研究项目,这种信号对于资金放大、吸引社会资金会起到助推作用。
对于基金来讲,开展工作时不会遇到特殊的难题或者挑战。我们希望企业能建立一套能耗的台账。企业年均耗能是多少应该有个比较科学的数据统计、比较完善的标准。现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的能耗标准都不完善,有的地方和行业甚至完全没有规范。
基金支持企业,碳排放能减少多少?量化指标科学不科学?这些都是挑战。因为很多企业历史上没有统计,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统计人员,或者缺少规范,统计得比较粗。例如,企业每天的碳排放肯定是有变化的,而有的企业一年能耗数据,每天记录的都是同一个数。出现上述原因主要是因为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数并未规定标准。
另外希望对能耗排放统计数据进行监测,由谁监测,还需要建立能耗数据第三方监测机制。国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所有能耗数据自己说了算,这种方式不容易被接受。第三方监测机制将是一个发展方向,随着中国法制制度和市场制度逐渐建立将会推行。能耗数据第三方检测机制有利于国家真实准确掌握信息。
发展CDM符合我国国情
中国能源报:《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由于《京都议定书》是CDM的基础,CDM未来命运成谜。您怎样看待CDM的前景?
陈欢:《京都议定书》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给发达国家规定了限时量化的减排义务。为了完成目标设立了三个机制,其中之一就是CDM。整体来讲,三个运行机制都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不过也存在改进的余地。现在国际上对CDM有看法,主要是对中国有看法,认为中国从这个机制上获得的减排量收入太多。从项目数量和交易额来讲,中国一直处于第一位,第二位是印度。中国政府为支持《京都议定书》的履行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帮助西方国家通过CDM合作低成本地实现他们的承诺。西方国家不从这个角度看问题,而是说中国利用此机制大赚其钱。一些外媒说中国很多项目不合规、伪造数据、政府操控电价等等。坦率讲,我国是有部分CDM项目的文件质量不高的情况,但是不会因为这一点碳交易去改变政策或操纵经济。中国CDM项目工作开展了4年,总共交易额才大约150亿元,而我国中央政府每年投入节能减排资金是300亿元,这还不包括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入。
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欧盟说对工业气体不感兴趣,而工业气体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如果不包括工业气体将意味着要重新谈判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根本问题,因为不算排放比重占大头的工业气体,就动摇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欧盟的一些企业不同意政府的态度,对CDM前景表示忧虑。
中国能源报:既然您刚才提到CDM前景堪忧,您怎么看中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趋势?
陈欢:中国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每年节能减排工作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做得好。关停了大量小火电和高耗能企业,哪个国家也没有这个决心推倒重来。有没有气候变化谈判和CDM都不会影响中国政府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信心。如果没有《京都议定书》,财政资金照样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因为这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
《中国能源报》苏南 (2010-11-08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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