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本市场情况,现将2017年清明节休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休市,4月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请各会员、客户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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