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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勾勒低碳“路线图”
发布时间:2010/08/22 16:09:00浏览次数:1695

  源头 改善能源结构 过程 优化产业结构 末端 倡导低碳消费

  本市勾勒低碳“路线图”

本报讯(记者 柳悦)从市发改委获悉, 日前国家发改委在全国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启动会上,正式宣布天津市跻身低碳城市试点之列。市发改委介绍说,下一步,本市将按照国家要求,努力通过源头低碳化(主要是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过程低碳化(主要是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和末端低碳化(主要是倡导低碳消费,增强碳汇能力),全力打造以低污染、低排放、高效能为特征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

  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好这项工作:一是抓规划引导。成立“天津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好“十二五”低碳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好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二是抓政策扶持。用好用足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科技、产业、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和措施。三是抓结构调整。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着力发展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软件和高端信息制造等低碳产业,构建延伸高端产业链条,减少粗加工、初加工。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培育知识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产业,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碳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消费依赖。同时,推进热电联产、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步伐。四是抓项目实施。加快实施蔡家堡风电场、塘沽风电场、东疆保税港区风电场等一批低碳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组织实施一批低碳城市建设基础研究项目、低碳技术引进和合作开发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在低碳城市建设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五是抓节能减排。工业要继续抓好冶金、电力、石油和化工4大重点领域、20户“千家企业”的节能管理、节能新技术推广;建筑领域要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交通领域要重点抓好新能源汽车推广、汽车和船舶节油,鼓励倡导低碳出行。同时,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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