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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每年2亿元奖励节能减排
发布时间:2010/08/15 09:32:00浏览次数:2333

  日前,天津滨海新区出台了《滨海新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和《滨海新区促进节能降耗鼓励办法》以及首批《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等一系列节能政策,确定每年设置2亿元财政资金奖励各类节能减排项目,促进新区“两型”工业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项目发展,努力使新区成为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据介绍,天津滨海新区自今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的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流通业和民用节能、农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等6方面工作。按照首批《滨海新区节能降耗重点鼓励项目名录》,新区工业节能项目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财政补助,建筑节能项目最高可获得50万元财政补助,农村节能项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财政补助,国家级、市级先进单位和个人可获得10万元和1万元、5万元和5000元财政奖励。到2011年,新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09年下降8%,年均下降4%。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10年降低20%,年均下降4.4%。

  按照《滨海新区促进节能降耗鼓励办法》,对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利用、热泵系统利用、海洋能利用等项目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财政补助。另外,对引入和培育的节能产业化项目、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应用研究、节能技术转让、能效贷款等项目纳入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财政补助。近期,滨海新区治理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包括天津碱厂热电厂搬迁拆除工程、大港发电厂锅炉脱硫治理工程、荣程钢铁集团拆除高能耗落后生产设施项目、拆除汉沽化工厂4台锅炉项目、对中石化天津化工厂润滑油锅炉实施脱硫治理等10个重大节能减排项目。

  作者: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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