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发布G/TBT/N/317号通报,提议对能源效率条例进行修订。
根据加拿大的能源效率法案,能源效率条例鼓励使用者有效、经济地使用能源。能源效率条例从1995年开始生效实施,其制定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阻止了低能效产品的进口,有效提高了加拿大的能源使用率。
此次修订的目标是清洁能源产品,排除对能源利用率低的产品,从而降低加拿大的温室气体及相关的有害气体污染排放。被修订能效标准的产品有:电动汽车;住宅用燃气炉;干式变压器;大型空调器和热泵;商用自主式冷藏柜;房间空调器及普通照明用白炽反射灯。
此外,新的修订案将为包括移动空调和单一包装柜式空调等6种新产品引入MEPS及相关的报告和符合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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