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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共机构首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4/11/13 11:12:00浏览次数:1451

  “同意通过验收!”近日,在萧山图书馆、文化馆大楼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会上,在现场查看、审阅文档、质询疑问之后,相关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运行稳定,达到了预期效果。这意味着,萧山公共机构首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式投用。

  根据灯具实际使用时间“量身”改造

  由于用途限制,在萧山图书馆,地下车库一天24小时都必须开灯。长时间照明,一方面灯具寿命缩短,另一方面容易产生用电浪费。因此,以LED节能灯替换传统照明灯具,成为当务之急。

  这也是此次萧山图书馆节能改造项目内容之一。根据每天亮灯时间、年亮灯天数等灯具实际使用时间,改造之前,萧山图书馆将需改造的部分共分成5块,即:24h×365天亮灯、8h×300天亮灯、4h×300天亮灯、4h×220天亮灯、4h×180天亮灯。“由于每个地方对灯具使用时间要求都不同,把它们区分开来,然后进行不同程度改造,有利于资源最优化。”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

  据悉,此次改造,自灯具安装起到验收合格日,前后大约用了一个月时间。在这过程中,萧山图书馆、文化馆大楼共计改造灯具(光源)7030套,其中改造筒灯1886套、5W LED球泡灯466套、4W LED灯杯762套、日光灯管3946套。

  那么运行后的节能效果如何呢?据悉,目前项目刚投用,待运行一段时间后,项目节能量将由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监测报告。

  免费用10年后

  全部灯具归图书馆文化馆

  值得一提的是,萧山图书馆、文化馆大楼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中,这其中产生的投资费用,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博上盛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换句话说,用能单位没有出任何一分钱。“这主要是源于双方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模式。”上述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以及其合理流年的节能服务机制。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里的节能效益,指的是与改造前相比,用能单位在用能费用支出方面省下的成本。

  而在此次项目中,博上盛鑫与用能单位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10年,对于其中的节能效益,双方已经约定了分享比例。比如,第一年用能单位分享到4%,之后以每年增加4%的幅度上升,到第10年可分享节能效益的40%;相对应的,第一年博上盛鑫分享到96%,之后以每年降低4%的幅度下降,到第10年可分项节能效益的60%。

  根据双方合同,10年节能分享期结束后,全部灯具都归用能单位所有。“对用能单位来说,合同能源管理是种低成本、低风险的模式,值得推广。”相关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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