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目标的确定既可以采取绝对指标,也可以选择BAU(Business As Usual)情景等相对指标。绝对指标的基准年及其相应的排放量稳定不变,而后者实施减排的基准可以随时间而变化,其基准是BAU情景下同一年的排放量,并允许一国考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发展所需的排放增长留出空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相对减排模式,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拥有更大的排放空间。从EU ETS的运行实践和经验来看,BAU与配额将一同成为决定排放权供需的重要因素,EU ETS碳排放权配额的过剩问题与经济景气的不确定性有关。有必要研究把配额与BAU相联系起来的平滑操作方案。
碳排放配额如何在参与者之间进行初始分配是碳排放总量控制交易体系设计中的一个关键问题。配额分配的焦点在于免费分配还是有偿拍卖,采取何种分配方式是一个两难的抉择。有偿拍卖可以使交易体系更具减排效率,但增加企业负担,而免费分配虽然减排效果不佳,但有利于制度的软着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仍然是首要目标,要搞好经济增长与减排的平衡。因此,中国可以选择拍卖为主,免费分配为辅的分配方式。对“易受损”的企业实行全部或部分配额免费分配。“易受损”企业主要指三类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对整个经济影响重大的企业、有显著碳泄漏(carbon leakage)风险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拍卖法下比别的企业承受更大压力,因此,初期需要对其实施支持政策。缓解“易受损”企业的减排压力有三种途径:直接对这些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根据企业的减排支出抵扣企业所得税、对其免费分配配额。它们都可以缓解企业压力,但也都形成额外补贴,是对公平原则的妥协。其中,财政补贴是直接补贴,具有较高的权力寻租的风险,且容易引起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纠纷;抵扣企业所得税和免费分配配额是间接补贴,但抵扣所得税涉及税制安排,实践中需要多部门协调,执行成本较高。免费分配是很好的选择。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主要包括两部分竞争,一部分是出口产品与国外产品的竞争,一部分是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的竞争。这两部分的压力都主要来自非ETS约束国,对此可以分别通过免费分配部分配额和设置一定比例的碳关税来加以纾解竞争压力。由于涉及多国贸易,对非ETS约束国的关税政策很容易引起贸易纠纷。因此,在实践中,应尽量与碳排放市场的主流国家保持政策一致,同时根据本国的需要和他国的变化灵活调整政策。对其他企业实行拍卖。同时,设计配额的储蓄机制来提高配额交易的灵活性,减少配额价格波动并降低减排成本。
中国可以设计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CCERs)期货合约和中国碳排放配额(Chinese Emission Allowances,CEAs)期货合约。在中国正在运营的7个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中,交易品种以各个试点省市当地的配额为主,并允许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以一定比例的CCERs用于配额的清缴。中国碳配额期货合约交易付诸实施的前提是中国各省市的碳排放权市场的统一。这不仅包括各地碳排放配额的统一,还包括各地之间碳配额的通用。先推进现货市场的统一,再建立相应的期货市场,实现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对接,然后设计开发碳指数期货等相关金融期货交易产品。
供给机制与国际接轨,应考虑市场链接甚至统一。统一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降低减排成本,提供符合“共区”并减少碳泄露机会,确立可信的价格信号,以最小成本实现既定减排目标的最有效手段,还可以消除国家间因减排成本差异而产生的竞争力下降的问题。因此,碳市场的链接与统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中国碳排放权配额的初始分配以及衍生品的供给既要参考国际规则,也要考虑到国内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期货交易规则、投资者习惯等我国的具体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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