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表示,广东省的试点经验,将为建立全国碳市场提供良好示范。他同时建言广东,下一步要合理分配排放配额、有序推进碳市场建设、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
广东碳交易先天条件充分
行业较为齐全,企业数量众多,不同行业、企业的减排成本差别很大,碳交易具备了良好的先天条件
南方日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已明确列为“十二五”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您如何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对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苏伟:“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能源消耗强度和碳强度下降约束性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应进一步探索运用市场手段,充分利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优化作用,推动企业积极参与,降低节能增效减碳的社会成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多赢。
广东是我国经济大省和能源消费大省,同时也是国家低碳试点省,省内产业和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压力大、任务重,迫切需要将碳排放权交易与实现能源消耗强度下降、碳强度下降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紧密结合,以碳交易为推手,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降低节能减排成本,同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绿色发展。
南方日报:广东是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份中第一个启动试点的省,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对在全国推开碳交易有什么示范意义?
苏伟: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具备足够数量的参与者,并且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减排成本要有所差异。广东的一个特点是行业较为齐全,企业数量众多,不同行业、企业的减排成本差别很大,碳交易具备了良好的先天条件。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中,广东可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尽可能涵盖主要的排放行业,探索省内不同区域之间开展交易的可行性。此外,通过配额抵扣机制,将森林碳汇纳入交易体系,为植树造林、地区扶贫等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根据广东的工作方案,省内的交易市场建设好以后,还将探索与中西部地区开展跨区域的碳排放权交易。我相信,广东省的试点经验,将为建立全国碳市场提供良好示范。
有序推进碳市场建设
首先把区域内的市场建设好,摸清碳市场的运行规律,在条件具备时再探索跨区域的省际碳排放交易
南方日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您觉得该方案有哪些亮点?您对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有哪些建言?
苏伟:总体来看,《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结合广东省情,思路清晰,任务明确,可操作性强,亮点也比较突出。一是提出通过建立电子化信息系统,整合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核查和交易,提高碳市场管理和运行效率,保障碳排放权交易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提出建立补偿机制,推动省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将基于项目的自愿减排量,特别是森林碳汇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三是提出将积极探索与其他地区开展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四是纳入交易体系的行业比较多样、企业数量较多。
对于下一步推进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再提几点建议:一是合理分配排放配额;二是有序推进碳市场建设;三是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
南方日报:怎样才能让市民都加入到低碳行动中来?
苏伟:碳交易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政策手段,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能够提高碳市场的活跃程度,扩大碳交易的影响范围,有助于碳交易的顺利开展。因此,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同样要重视公众参与问题。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低碳意识,为碳交易的顺利推行培养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也要设计适当的参与渠道,比如自愿减排交易、森林碳汇交易等,让社会公众有机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为培养低碳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模式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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